拜認,◆举行一定仪式认别人为义父、义母、师父等。○《警世通言·金明池吴清逢爱爱》:“〔吴小員外〕獻上金帛,拜認盧榮老夫婦爲岳父母,求得開墳一見,願買棺改葬。”○又《王娇鸾百年长恨》:“孩兒欲備一禮,拜認周夫人爲姑。”
抱認(抱认),◆猶承擔。○[宋][蘇軾]《論積欠六事並乞檢會應詔所論四事一處行下狀》:“應大赦已前見欠蠶鹽和買青苗錢物,元是冒名,無可催理,或全家逃移,鄰里抱認,或元無頭主,均及干繫人者,並特與除放。”○[宋][岳珂]《桯史?大散論賞書》:“今[散關][鳳翔]未破,足下可與軍中議,取[散關]要銀絹錢引若干,取[鳳翔]要若干,可以必克,本所當一切抱認,足下可結罪保明具申,當以聞於朝廷。”○《續資治通鑒?宋孝宗乾道四年》:“卻令本司於八州軍增鹽錢,並將樁留五分鹽本錢抱認七萬貫,充上供起發。”
逼認(逼认),◆猶逼供。○[清]林則徐《廣和京控案現訊大概情形摺》:“﹝[張介福]﹞並將[伊]家工人及平日與[伊]往來文武生員人等,拏至具署跴槓逼認燒香。”○[清]林則徐《廣和京控案現訊大概情形摺》:“那知[廣和]性急,即時拏人用刑逼認。”○[清][張伯行]《劉濟公布店被盜一案駁勘江浦縣誣盜檄》:“夫[馬虎山]既未行劫[劉濟公]布店,其所供上盜劫贓情事,何以恰與失主報呈失單相符,明係捕役私拷逼認,問官酷刑鍛鍊所致。”
辨認(辨认),◆分辨識別。○《水滸傳》第九一回:“﹝[張禮]﹞望下仔細辨認,真個是[陵川][耿恭],領着百餘軍卒,號衣旗幟,無半點差錯。”○[夏丏尊][葉聖陶]《文心》十一:“不把‘辭’的意義辨認清楚,就胡亂使用起來。這使旁人聽了覺得好笑,有時竟弄不明白他們說的什麼。”
不認親(不认亲),◆[明]末民間戴的一種頭巾。以低側其簷,自掩眉目得名。見[清][凌揚藻]《蠡勺編?不認親》。
不認黄,◆方言。翻脸不认人;不讲情面。○高缨《云崖初暖》:“今天这桩事,凡在场的人,不论官佐士兵,头人娃子,谁也不准说出去,若是哪个漏了风声,老子不认黄!”
承認(承认),◆1.表示肯定、同意、認可。○[柳青]《銅墻鐵壁》第二章:“﹝[曹區長]﹞承認他在上次區委會上說的話過火了一點。”○[唐弢]《瑣憶》:“我笑了笑,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馮驥才]《雕花煙斗》:“然而,藝術家需要的不是家庭承認,而是社會承認。”◆2.指一國肯定另一新國家為主權國家或肯定另一國新政府為該國合法政府的表示。◆补义条目■承担;担当。○元高文秀《渑池会》第二折:“你怎敢發大言,獨自保主公去?倘或主公有些差失,誰人承認?”■补证条目■表示肯定、同意、认可。○元杨显之《潇湘雨》第一折:“你見那家女孩兒養老在家裏的?你只依着我,就今日兩邊行一個禮,承認了罷。”○清吴炽昌《客窗闲话·吴桥案》:“程尹謂之曰:‘佔妻毆鬥之情既實,則死者是否本人,汝罪亦難逭。况承之未必即死,不承遞相熬審……汝自度之。’許三感悟,痛哭承認,供招乃定。”
錯認(错认),◆錯誤地分辨、認識。○《唐律疏議?雜律?錯認良人為奴婢》:“諸錯認良人為奴婢者,徒二年。”○[五代][王定保]《唐摭言?無名子謗議》:“主司頭腦太冬烘,錯認[顏標]作[魯公]。”○[清][吳騫]《扶風傳信錄》:“[仲仙]詞有‘悔當初錯認你心同並蒂蓮,到今朝方知你心不同如其面’之句。”
錯認水(错认水),◆薄酒的謔稱。○[清][周亮工]《書影》卷四:“﹝[高主政]﹞餽余一經酒,淡而有致,與[羅]家錯認水無少異。”參見“錯煮水”。
擔認(担认),◆承認擔當;應承。○[清]林則徐《批英國領事義律派參遜赴洋示令全繳鴉片稟》:“今為爾計,該領事既有權柄,又在本大臣前屢稟擔認萬無可卸之責,豈有能令眾夷繳煙,而不能令其寫單之理?”○《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八二回:“他答應購辦機器,叫我擔認收買煤斤。”○[陳春生]《壬寅洪全福廣州舉義記》:“至辛丑八月,得[紀堂]擔認軍餉。”
感性認識(感性认识),◆認識的低級階段,即屬於感覺和印象階段。是人在實踐活動中所得到的直觀、生動的認識,是認識事物的根源和基礎。但它還只是一種片面的、現象的和外部聯繫的認識,有待於提高到理性認識,即提高到全面的、本質的和內部聯繫的認識。
公認(公认),◆公眾所承認,大家所承認。○[毛澤東]《增強黨的團結,繼承黨的傳統》:“我們黨是一個偉大的、光榮的、正確的黨,這是全世界公認的。”徐遲《哥德巴赫猜想》:“這篇論文已經得到了國際數學界的公認,譽滿天下。”
供認(供认),◆1.法律用語。當事人陳述或招認有關案情的事實。○[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審鞫》:“取兇犯口供訖,又將干證喚問……皆供認不諱。”○[巴金]《家》十:“據說捉到了兩個兵士,供認是那天動手打學生的人。”○[艾青]《在浪尖上》詩:“拷打一個十四歲的少年,逼他供認自己是‘縱火犯’。”◆2.泛指承認。○[蕭乾]《栗子?憂鬱者的自白》:“當我閉上眼,默憶一生中所遇到的人物時,我得供認,猙獰如判官的面孔占去多半。”
記認(记认),◆1.記憶認識。○[宋][陳顯微]《文始真經言外經旨》卷中:“夫識本無方,雖記認千年,而俄頃可去。”○《剪燈新話?金鳳釵記》:“生言其父姓名、爵里及己乳名,方始記認。”○[蕭紅]《橋?訪問》:“我記認出了這個門廳,然而窗子裏並沒有燈光。”◆2.標志;記號。○《朱子語類》卷二三:“北辰無星,緣是人要取此為極,不可無箇記認,故就其傍取一小星,謂之極星。”○[元][無名氏]《貨郎旦》第四摺:“[小末云]你那小的有甚麼記認處?[副旦唱]俺孩兒福相貌,雙耳過肩垂。”○《儒林外史》第三回:“因取過筆來,在卷子尾上記了一點,做個記認。”○[茅盾]《子夜》十五:“這是一位不到三十歲的青年,比[蔡真]還要高一點,一張清白的瘦臉,毫無特別記認。”
簡認(简认),◆檢查辨認。○《水滸傳》第一○三回:“眾人在營後牆外照着血污衣服,細細簡認,件件都是[王慶]的。”
鑑認,◆亦作“鑒認”。鉴别确认。○《人民日报》1994.10.4:“其中一件青花残瓷片,碗底有一方款,碗内有一长柄直伸的青花叶,后经史树青先生鉴认应为用来作航海仪的水器的残部。”○《光明日报》2005.5.13:“最近,我的朋友王力军把他刚发现的几张第二次革命战争时期川陕革命根据地发行的邮票送来让我母亲鉴认。”
肯認(肯认),◆認可;同意。○[李大釗]《再論新亞細亞主義》:“我主張依各洲的小聯合作基礎造世界的聯邦,實在是為聯合便利上起見,[承元君]替我想的,的確不錯。但是[承元君]說這個答案自然不能成立,我卻不敢肯認。”
六親不認(六亲不认),◆1.形容不留情面,按章辦事。○[張天翼]《萬仞約》:“那名堂一立,就六親不認了。”○[劉忠立]《覺醒》:“他可不行,查起票來,六親不認。”◆2.謂不講情義,翻臉不認人。○[馮德英]《苦菜花》第二章:“我罷了差事,他不唯不幫忙,反倒六親不認了。”○[郭澄清]《大刀記》十五:“[余山懷]六親不認,真不是東西!”
買認(买认),◆出錢買囑他人認罪。○[明][海瑞]《邵守愚人命參語》:“況[邵守正]親兄弟[邵守中]、[守和]男[邵太禮],與[守愚]等係同宗兄弟,住址相鄰,耳目切近,詢訪三年,杳無可據,則計供買認之情似虛。”
冒認(冒认),◆1.輕率認定。○[明][高攀龍]《講義?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由此觀之,君子安得以影響冒認這‘仁’?”◆2.冒名認領;冒名承認。○[清][蒲松齡]《聊齋志异?小翠》:“翠衣人曰:‘婢子不羞!不能作婦,被人驅遣,猶冒認物產也?’”[清][李漁]《比目魚?駭聚》:“那勦賊之事,與你何干,也要冒認起來。”
謬認(谬认),◆誤認。○[民意]《告非難民生主義者》:“[梁氏]謬認吾人所主張者為即井田之法。”
默認(默认),◆默示承認。○[鄒韜奮]《患難餘生記》第二章:“我說全場默然,可見大家都默認這話是對的。”○[茅盾]《子夜》七:“他就乘勢笑了一笑,算是默認了[屠維岳]的辦法。”○[陳忠實]《信任》:“兒子擰了一下脖子,翻了翻眼睛,沒有吭聲,算是默認。”
撲認(扑认),◆猶撲買。○《元典章?聖政二?賑饑貧》:“諸位下各投下及僧道權勢之家,占據山場、河泊、關津、橋梁,並諸人撲認牙例諸名色抽分等錢,詔書到日,盡行革罷。”
起認(起认),◆謂失主認領從盜窩取出之贓物。○[清][黃六鴻]《福惠全書?蒞任?看須知》:“某年月日,被劫強盜某某人,夥黨有無拿獲,真贓有無起認。”
確認(确认),◆明確承認。○《小說選刊》1981年第11期:“當她第一次這樣確認時,她臉紅了。”
認保(认保),◆猶作保。○[清][黃六鴻]《福惠全書?保甲?保甲稽查》:“如在外歇宿,果非匪類之家,亦無賭博交通實跡,係本戶人,着戶長認保;係戶長,着本人認保。”
認保狀(认保状),◆保證書。○[清][黃六鴻]《福惠全書?蒞任?考代書》:“詞理明通,且驗其狀貌端良者,取定數名,開明年貌籍貫,投具認保狀。”亦省作“認狀”。○[清][黃六鴻]《福惠全書?錢穀?僉糧里》:“于開報點僉時,須驗其人相貌奸良,家道厚薄,并令該糧房及里甲等保結,方許投遞認狀。”
認辨(认辨),◆辨認。○[前蜀][朱希濟]《妖妄傳?素娥》:“[三思]([武三思])自入召之,皆不見。忽於堂奧隙中,聞蘭麝芬馥,乃附耳而聽,即[素娥]語音也,細於屬絲,纔能認辨。”
認不是(认不是),◆承認錯誤。○《儒林外史》第二九回:“我如今自己認不是罷了。是我不曾請你,得罪了你。”
認稱(认称),◆謂承認(錯誤過失)。○《西游記》第九七回:“[唐僧]合掌躬身,又將前情細陳了一遍。眾官滿口認稱,都道:‘錯了,錯了!莫怪!莫怪!’”
認仇作父(认仇作父),◆同“認賊作父”。◆[方志敏]《可愛的中國》:“朋友,雖然在我們之中,有漢奸,有傀儡,有賣國賊,他們認仇作父,為虎作倀,但他們那班可恥的人,終竟是少數。”
認處(认处),◆指可供辨認之處,特徵。○[元][尚仲賢]《單鞭奪槊》楔子:“俺主公有認處:鼻生三竅,腦後雞冠。你拿首級來我看咱。”
認錯(认错),◆1.承認錯誤。○《三國演義》第四五回:“眾將見殺了[張][蔡]二人,人問其故。○[操]雖心知中計,卻不肯認錯。”○《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三回:“撫臺一想,這話不錯;然而又不肯認錯。”○[毛澤東]《新民主主義的憲政》:“他認錯了,就變好了。”◆2.誤認。○[明]徐復祚《紅梨記?三錯》:“我真個是[謝素秋],休認錯了。”○[夏丏尊][葉聖陶]《文心》二七:“有一批人把寫作的性質認錯了,他們以為這是生活中的一種點綴,好比這會堂中挂着的柏枝和萬國旗。”
認打(认打),◆願意挨打。○[洪深]《貧民慘劇》第一幕:“小賊:認打怎樣?守財虜:送你警察局。”○[老舍]《老張的哲學》第四:“你們怎麼樣?是認打,認罰?”
認得(认得),◆1.能夠確定某一人或事物是這個人或事物而不是別的。○[唐][劉禹錫]《秋日題竇員外崇德里新居》詩:“莫言堆案無餘地,認得詩人在此間。”○《水滸傳》第十二回:“好漢既然認得灑家,便還了俺行李,更強似請吃酒。”○[曹禺]《雷雨》第四幕:“你們走吧,我不認得你們。”參見“認識”。2.記得。○[宋][蘇軾]《水調歌頭》詞:“長記[平山堂]上,欹枕[江]南煙雨,渺渺沒孤鴻。認得[醉翁]語:‘山色有無中。’”[宋][辛棄疾]《八聲甘州》詞:“想今年燕子,依然認得,[王][謝]風流。”◆补证条目■记得。○唐窦庠《赠道芬上人》诗:“幾回逢著天台客,認得巖西最老枝。”
認得破(认得破),◆方言。看得開。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國?天命詔旨書》:“有銀錢須要認得破,不可分爾我。”
認的(认的),◆1.認得。○《水滸傳》第六回:“[智深]道:‘教你認的灑家。’輪起禪杖,搶那漢。”○《三俠五義》:“[丁二爺]問道:‘大哥如何認的他呢?’[展爺]便將[苗家集]之事述說一回。”◆2.承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這學裡老師是朝廷制下的,專管秀才,你就中了狀元,這老師也要認的。”
認敵作父(认敌作父),◆同“認賊作父”。◆[蒲韌]《二千年間》八:“同時也不能不想起那些認敵作父、賣國求榮的大[漢]奸。”
認定(认定),◆1.承認並確定。○[明][李贄]《與焦弱侯書》:“何必[龍湖]而後可死,認定[龍湖]以為塚舍也!”○《兒女英雄傳》緣起首回:“爾等此番入世,務要認定自己行藏,莫忘本來面目。”○[葉聖陶]《友誼》:“‘好,[葉自珍]和[陸迎春]認定“達爾文主義基礎”,’[李淑英]點頭說,他是小組長。”◆2.確定地認為,肯定。○《花月痕》第十回:“這晚[采秋]回家,聽那丫鬟備述[荷生]問答,便認定[呂仙閣]所遇見的,定是[韓荷生]。”○[魯迅]《彷徨?傷逝》:“我終於從她言動上看出,她大概已經認定我是一個忍心的人。”○[茹志鵑]《高高的白楊樹》:“這時候,許多同志都高興起來,認定大姐沒有犧牲,大姐力氣大,會從敵人那裏逃回來的。”
認罰(认罚),◆願意受罰。○《兒女英雄傳》第三十回:“[何小姐]道:‘既叫我說,咱們先講下:說的沒個道理,我認罰;有些道理,你認罰,何如?’”[洪深]《貧民慘劇》第二幕:“小賊:認罰怎樣?守財虜:頭上帽子給我。”○[老舍]《老張的哲學》第四:“你們怎麼樣?是認打,認罰?”
認犯(认犯),◆猶認範。犯,通“範”。○《金瓶梅詞話》第九二回:“因見婦人姐夫長、姐夫短叫他,口中不言,心內暗道:‘這淫婦怎的不認犯,只叫我姐夫?等我慢慢的探他。’”參見“認範”。
認範(认范),◆認賬,就範。○《金瓶梅詞話》第十九回:“你三年前死了娘子兒,問這位[魯大哥]借的那三十兩銀子……俺剛才進門就先問你要,你在人家招贅了,初開了這個鋪子,恐怕傷了你行止,顯的俺們陰騭了。故此先把幾句風話來,教你認範。你不認範,他這銀子你少不得還他!”
認供(认供),◆招認,供認。○《老殘游記》第十八回:“凡官府坐堂,這些衙役就要大呼小叫的,名叫‘喊堂威’,把那犯人嚇昏了,就可以胡亂認供了。”
認購(认购),◆應承購買。○[陳嘉庚]《南僑回憶錄?勸募救國公債》:“但須先覓有人認購巨額,方能影響本[坡]及全[馬]。”
認股(认股),◆認購股票。○[茅盾]《子夜》七:“最後覆的是[無錫]開紗廠的一個朋友,打算擴充紗錠,勸誘[吳蓀甫]認股的一封長信。”
認過(认过),◆1.承認自己的過失。○《三俠五義》第一○一回:“不多時,[施生]先到,拜見[金公],[金公]甚覺赧顏,認過不已。”◆2.謂認可了某種關係。○《三俠五義》第二回:“從此[包黑]認過他的父母,改稱[包山]夫妻仍為兄嫂。”◆3.任它過去。認,用同“任”。
認戶(认户),◆指認賣的戶頭。○《元典章?戶部八?私造酒麴依匿稅科斷》:“犯人正招:不合用鈔糴買米麴,醞造私酒,於打發到認戶,須內夾帶影射沽賣,不過營求微利,糊口而已。”
認雞作鳳(认鸡作凤),◆佛教語。謂認凡庸為珍貴。○《萬善同歸集》卷一:“如[楚國]愚人認雞作鳳,猶春池小果執石為珠。但任淺近之情,不探深密之旨。”
認腳(认脚),◆方言。(鞋、襪)左右兩隻不能換着穿。如:襪子不用認腳,兩個倒換着穿還省呢。
認舊(认旧),◆仍舊。認,用同“仍”。○《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九:“﹝[寄兒]﹞認舊念取五字真言,卻不甚靈了。”
認拘(认拘),◆謂認准後拘捕。○《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八:“隨即奉察院批發明文,押了原首人[幸逢]與本夫[徐德],行關到[臨清州],眼同認拘[莫氏]及買良為娼樂戶[魏]鴇,到司審問。”
認捐(认捐),◆應承捐錢。○[老舍]《老張的哲學》第十九:“[龍]軍官緊跟向一個[中國]人說:‘把捐冊拿出來,請[張先生]認捐。’”
認軍旗(认军旗),◆即認旗。○《水滸傳》第六十回:“飲酒之間,忽起一陣狂風,正把[晁蓋]新製的認軍旗,中腰吹折。”參見“認旗”。
認軍旗號(认军旗号),◆即認旗。○《水滸傳》第九一回:“[盧俊義]教軍士快於南門豎立認軍旗號,好教兩路伏兵知道,再分撥軍士各門把守。”參見“認旗”。
認可(认可),◆同意;許可。○《官場現形記》第五八回:“眾人一齊認可,方才別去。”○[毛澤東]《糾正土地改革宣傳中的“左”傾錯誤》:“甚至因為[陝北]廣播電臺播發了某些不正確的新聞,人們竟誤認為這是被中央認可的意見。”
認虧(认亏),◆認吃虧。○《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五:“若只是這六百兩時,便認虧些准了,不然時,只將銀子還我。”
認理(认理),◆認定道理。○[趙樹理]《張來興》:“他認理真得很,自己有理的事,連一句話也不讓。”
認領(认领),◆辨認並領取。○《二刻拍案驚奇》卷二五:“知縣出了一張榜文,召取尸親家屬,認領埋葬,也不曾有一個說起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八十回:“留難了十多天,到底被他把兩船女子扣住,各各發回原籍,聽其父母認領。”
認覓(认觅),◆謂尋覓相認。○《敦煌變文匯錄?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目連]啟言獄主:‘此個地獄中,有[青提夫人]已否?是貧道阿孃,故來認覓。’”一本作“訪覓”。
認明(认明),◆辨認清楚。○《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各各認明了,領了回去。”○《三俠五義》第八三回:“[顏大人]吩咐將[馬強]夫妻帶在一旁,立刻帶[馬朝賢]上堂,叫他認明此冠并[郭氏]口供,連[馬強]畫的招俱各與他看了。”○[魯迅]《而已集?通信》:“照那時的形勢看來,實在也足令認明了我的‘紙糊的假冠’的才子們生氣。”
認命(认命),◆舊時迷信,承認不幸的遭遇是命中注定的。○[老舍]《駱駝祥子》九:“假若打算認命,好吧,去磕頭認乾爹,而後等着娶那個臭妖怪。不認命,就得破出命去。”○[曹禺]《雷雨》第三幕:“您別再這樣勸我了,我們不能認命!”[周立波]《暴風驟雨》第一部十二:“把我新屋當個牲口圈,我只好認命,這也罷了。你還要禍害咱們丫頭。”
認納(认纳),◆1.應承交納(稅款)。○[明][海瑞]《擬丈田則例》:“[瓊州]地大抵地多而額數甚少,地無虛糧,萬分之一亦有里遞人等肯為之認納,只照黃冊額數更是明準。”◆2.領取。○《金瓶梅詞話》第三三回:“況[來保]已是[鄆王府]認納官錢,教他與伙計在那裏,又看了房兒,又做了買賣。”
認奴作郎(认奴作郎),◆謂顛三倒四,糊裡糊塗。○《景德傳燈錄?良價禪師》:“師曰:‘若不顛倒,因什麼認奴作郎?’”○《五燈會元?南泉願禪師法嗣?香嚴義端禪師》:“師曰:‘禮拜一任禮拜,不得認奴作郎。’”
認派(认派),◆應承攤派(財、物)。○《文明小史》第七回:“因為現在部款支絀,不但本省有些大事,如開學堂、設機器局等等需款甚亟,還有大部奏明按年認派的賠款。”
認旗(认旗),◆謂行軍時主將所有的作為表識的旗幟。旗上有不同的標記,以便士兵辨認。○《通典?兵二》:“認旗遠看難辨,即每營各別畫禽獸自為標記。”○《資治通鑒?後梁均王貞明五年》“[李紹榮]識其旗”[元][胡三省]注曰:“凡行軍,主將各有旗以為表識,今謂之‘認旗’。”○《三國演義》第二八回:“[關公]活捉執認旗的小卒過來,問取來由。”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部注:“認旗,就是認軍旗,旗上有將領的官號或姓名。”○《新民晚報》1986.4.5:“他那座駕船上插着面認旗,旗上繡了個大大的‘郭’字。紅旗幫首領姓[張]名[保仔],他那認旗上繡個‘張’字。”
認親(认亲),◆1.認作親戚。○[明][馮惟敏]《僧尼共犯》第一摺:“以此認親為由,往還甚密,人都不知。”○《西游記》第七三回:“我們不與他相識,又不認親,左右暫時一會,管他怎的?”○《儒林外史》第三回:“不是親的也來認親,不相與的也來認相與。”◆2.認認久別的親戚。○《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妙通]道:‘在我那裏作寓好些時,見我說起孺人,纔來認親的,怎不曉得?’”○《紅樓夢》第四九回:“來了好些姑娘奶奶們,我們都不認得,奶奶姑娘們快認親去。”◆3.舊時婚禮男女雙方的戚屬初次晤對。○《兒女英雄傳》第三二回:“還有舅母合親家媽得認親呢,勞動你再磕倆罷!”
認取(认取),◆1.記住;記得。取,助詞。○[唐][呂岩]《步蟾宮》詞:“坎離乾兌逢子午,須認取自家根祖。”○[宋][周邦彥]《玲瓏四犯》詞:“休問舊色舊香,但認取芳心一點。”○[宋][李清照]《蝶戀花?上巳召親族》詞:“空夢[長安],認取[長安]道。”◆2.辨認,認得。取,助詞。○[清][唐甄]《潛書?七十》:“其本心雖未嘗亡,而陷溺之久,如素入染,不可認取;如珠投海,不可尋求。”
認確(认确),◆猶認實。○[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自盡》:“驗官親驗無差,押兇犯認明屍傷,并屍親干証等,俱認確,然後硃筆登記。”
認人(认人),◆1.辨認人的容貌、聲音等(多指嬰兒)。如:小孩生下來不到一個月就開始認人了。◆2.方言。認生。如:他的兒子認人,只要父母抱,不要別人抱。
認色(认色),◆可辨認的容色。○《古今小說?沈小官一鳥害七命》:“你兩個今夜將我的頭割了,埋在[西湖]水邊。過了數日,待沒了認色,卻將去本府告賞,共得一千五百貫錢,卻強似今日在此受苦。”
認殺(认杀),◆謂認定不移。○《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八:“[金光洞主]道:‘相公久羈濁界,認殺了現前身子,竟不知身外有身耳!’”
認生(认生),◆謂怕見陌生人。○[周立波]《山鄉巨變》上二:“但這後生子連看都不看她一眼,不曉得他是認生呢,還是驕傲。”杜鵬程《在和平的日子裏》第三章:“[李玉英]把孩子從背上解下來,交給[梁建],說:‘除了你,這小冤家見了誰都認生。’”
認識(认识),◆1.能夠確定某一人或事物是這個人或事物而不是別的。○《兒女英雄傳》第二七回:“自從咱爺兒倆認識以後,是說你算投奔我來了,你沒受着我一絲一毫好處。”○[老舍]《我這一輩子》五:“在前面我已經說過,我認識字,還能抄抄寫寫,很夠當個小差事的。”亦指識別;鑒別。○[沙汀]《記賀龍》十六:“他懶懶地告訴我們,當天軍區的一位營長跑來看他,因為知道他愛馬,認識馬,還特別牽來幾匹馬要他品評。”◆2.指人的頭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毛澤東]《人的正確思想是從那裏來的?》:“一個正確的認識,往往需要經過由物質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質,即由實踐到認識,由認識到實踐這樣多次的反覆,才能夠完成。”○[艾思奇]《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第八章:“認識和照鏡子、攝影有相類似的地方,但又有着根本的不同。”
認識論(认识论),◆關於人類認識的來源、發展過程,以及認識與實踐的關係的學說。由於對思維和存在何者為第一性的不同回答,分成唯心主義認識論和唯物主義認識論。
認實(认实),◆認准,認清。○[太平天國][洪秀全]《封五王詔》:“通軍大小兵將,各宜認實真道而行,天父上主皇上帝才是真神,天父上主皇上帝以外皆非神也。”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國?天命詔旨書》:“更要同心同力,同打江山,認實天堂路來跑。”
認輸(认输),◆承認失敗。○[毛澤東]《<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的按語》三:“機會主義者只有認輸一法。”○[茅盾]《殘冬》四:“[四大娘]回罵,心裏也覺得[荷花]的話大概不錯,而且盼望它不錯,可是當着那麼多人面前,[四大娘]嘴裏怎麼肯認輸。”○[巴金]《寒夜》七:“‘我醉了,’他認輸地說。”
認熟(认熟),◆認識並熟悉。○《紅樓夢》第四回:“誰知自此間住了不上一月,[賈]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認熟了一半。”○[梁斌]《播火記》十二:“﹝兩個青年婦女﹞提高嗓聲說:‘那樣說也太外道了,請都請不到的,明天請你過來喝兩杯酒,認熟認熟。’”
認死扣子(认死扣子),◆認死理。如:他在什麼事上都好認死扣子。
認死理(认死理),◆固執,不知變通。○[梁斌]《紅旗譜》三二:“[春蘭]看着[老驢頭]那個認死理的樣子暗笑,不再說什麼。”○[魯易][張捷]《團結立功》第一齣第一場:“他父親那脾氣就跟[裴振剛]差不多,那麼個認死理。”
認同(认同),◆1.猶言承認是同一的。○《人民日報》1984.4.18:“民族認同的浪潮,正在沖擊着[臺灣海峽]的人為藩籬。”◆2.認可,贊同。○《報告文學》1989年第8期:“這種信任不是隨便的奉承,是因為他靈魂中爆出的那個亮點引起我的共鳴,並且立即獲得了我的認同。”
認頭(认头),◆認吃虧。○[曹禺]《原野》第二幕:“好,我現在不跟你鬥氣,我認頭,這次算你勝了。”
認透(认透),◆識破,看透。杜鵬程《在和平的日子裏》第三章:“她認透了[常飛],從心眼裏討厭他。”
認為(认为),◆對人或事物確定某種看法,做出某種判斷。○[金][王若虛]《五經辨惑一》:“‘既明且哲,以保其身。’《詩》所以美[仲山甫]也……然世之學者,皆認為遠害自全之意。”○[毛澤東]《實踐論》:“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只有人們的社會實踐,才是人們對於外界認識的真理性的標准。”○[茅盾]《子夜》八:“[馮雲卿]苦笑着,認為這是一句普通的應酬。”
認息(认息),◆謂願意付息。○[清][楊昌濟]《治生篇》:“舉債必須認息,年年還息,積久乃倍其本額,其為捐耗不可勝言。”
認許(认许),◆允許認可。○[黃遠庸]《大借款波折詳記》:“其第二事為外交團所不認許,以為武官如有不測,外交官不能擔此責任。”○[何士光]《喜悅》:“如果當娘的不認許,他是不敢陪媳婦回娘家的。”
認業(认业),◆1.猶認命。○[宋][邵伯溫]《聞見前錄》卷三:“又謂[魏公]對太后曰:‘自家無子,不得不認業。’……恭惟太皇太后,天下之母也,以其無子,而令認業,為臣子者,悖慢至此,不幾於跋扈者乎?”◆2.知足。○《金瓶梅詞話》第四六回:“[玉樓]戲道:‘好個不認業的!人家有這一件皮襖,穿在身念佛。’”
認義(认义),◆結義。○[元][張國賓]《合汗衫》第一摺:“恰纔凍倒的那個人,您孩兒想來,家私裏外,早晚索錢,少一個護臂,我待要認義做個兄弟,未知父母意下如何?”○《水滸傳》第四四回:“這箇是我今日新認義的兄弟,你是嫂嫂,可受半禮。”○《醒世姻緣傳》第七五回:“[狄希陳]說起[童奶奶]來,[李奶奶]說是他認義的姐姐。”
認影為頭(认影为头),◆佛教語。謂認虛作實。○《景德傳燈錄?月輪禪師》:“所以道,從門入者不是家珍,認影為頭豈非大錯?”
認賊為父(认贼为父),◆見“認賊作父”。
認賊為子(认贼为子),◆比喻錯認妄想為真實。○《楞嚴經》卷一:“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于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宋][朱熹]《答陳同甫書》:“今不講此而遽欲大其目,平其心,以斷千古之是非,宜其指鐵為金,認賊為子,而不自知其非也。”亦作“認賊作子”。○[明]徐復祚《一文錢》第三齣:“有一等顛倒喪志,投東覓西,失卻眼前至寶,這便是認賊作子。”○[章炳麟]《論承用維新二字之荒謬》:“不正其名而言其實,紾戾不通,至於如是,徒使人害於名則已耳!乃至指鹿為馬,認賊作子。”
認賊作父(认贼作父),◆比喻把敵人當父親,甘心投靠。○[清][華偉生]《開國奇冤?追悼》:“但是偶一念及那一班貪官污吏,人面獸心,處處為虎作倀,人人認賊作父……把那無量數的[恩銘]一個個斬盡殺絕,方泄我心頭之恨。”亦作“認賊為父”。○[蘇曼殊]《遯跡記》:“先是余家既亡,悵悵無之。大盜更迫我儕,為供奔走。測彼居心,是畜獵犬之技。斯時認賊為父,自殘[梵]裔者,亦復不少。”○[續范亭]《號召山西人民推翻萬惡無恥軍閥閻錫山》:“為了個人利益,不惜認賊作父,為虎作倀,從此漢奸降將大批出現。”
認賊作子(认贼作子),◆見“認賊為子”。
認帳(认帐),◆亦作“認賬”。◆承認所欠的帳。比喻承認說過的話或有過的事。○《二刻拍案驚奇》卷七:“[薛倩]到得家裏,把席間事體對[薛媽]說道:‘總幹官府是我親眷,今日說起,已自認帳。明日可到他寓館一見,必有出格賞賜。’”○《紅樓夢》第八一回:“這老貨已經問了罪,決不好叫他來對證。沒有對證,[趙姨娘]那裏肯認帳!”[茹志鵑]《高高的白楊樹?黎明前的故事》:“弄堂口來了一個賣西瓜的鄉下人,手裏捧了一個剖開的生西瓜,跟買主在吵:一個說,我要包開的,一個說,我光開不包的,雙方吵了半天都不認賬。”
認賬(认账),◆見“認帳”。
認着(认着),◆I1.認識。○《兒女英雄傳》第十九回:“你當日合他家公子約下送這張彈弓兒取那塊硯臺的時候就叫他找我們老爺子,這就明顯着是不許來人到門認着你的住處了。”◆2.謂認親認得不差。《兒女英雄傳》第二七回:“今日這件大喜的事作成了,你這個乾女孩兒我可算認着了。”◆II望着,看着。○《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八:“大凡女子心一野,自然七顛八倒,如癡如呆,有頭沒腦,說着東邊,認着西邊,沒情沒緒的。”
認真(认真),◆1.謂嚴肅對待,不苟且。○《元史?王克敬傳》:“世俗喜言勿認真,此非名言。臨事不認真,豈盡忠之道乎?”[明][唐順之]《與胡梅林總督書》之七:“弟今日認真幹事,督將官,督有司,全賴朝廷委任。”○[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在整風中間,一方面要嚴肅認真,對於錯誤和缺點,一定要進行認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評和自我批評,而且一定要糾正。”◆2.信以為真;當真。○[明][李贄]《與友人書》:“其餘皆日用食飲之常,精亦得,粗亦得,飽亦得,不甚飽亦得,不必太認真也。”○[清][蒲松齡]《聊齋志异?鴉頭》:“歎曰:‘今而知青樓之好,不可過認真也。夫何言!’”○《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一回:“夫人這個又何必認真?糊裏糊塗應酬他一次就完了。”◆3.確實;真的。○[元][柯丹丘]《荊釵記?搶親》:“我也只要他做好人,後邊靠他,誰想女兒認真苦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五回:“況且北邊地方,又比南邊來得冷,認真是一位大善士,是拿人家的賑物來送人情的麼?”[沙汀]《闖關》一:“[左嘉]是再三再四要求回後方的,等到認真要回後方的時候,對於敵後的游擊生活,仿佛就要離開自己的親人似的,他倒反而有些留戀,有些捨不得了。”◆补义条目■认定;确定。○元柯丹丘《荆钗记·大逼》:“書中句都是虚,没來由認真閒氣蠱。他曾讀聖賢書,如何損名譽?”○《赛红丝》第七回:“如海深寃已認真,屈天屈地訴何人?無門陌路思量遍,説破誰知是至親。”○《画图缘》第三回:“看見花天荷一表人才,又是青年,頭戴儒巾,身穿美服,便認真是柳公子。”
認證(认证),◆1.辨認並證實。○[茅盾]《虛驚》:“向導叫了半天的門,裏邊方有人答話。燈光在整株杉木的一排柵門後一閃,忽又沒有了。光景是叫人出來認證罷?”◆2.公證機關對當事人提出的文件審查屬實後給予證明。
認知(认知),◆認識和感知。○《文史知識》1989年第9期:“通過言語、色彩、形體或音響,去理解、體驗與表達個別的、具體的事物中的一般意義,以與人、社會、自然和宇宙之最一般或最本質的方面,建立認知的、道德的與審美的聯繫。”
認狀(认状),◆1.認領失物的文書。○[清][李漁]《聞過樓》第三回:“況且這些贓物原是失去的東西,豈有不經官府、不遞認狀倒在強盜手中私自領回之理?”◆2.舊時擂臺比武者所寫的承認打死不論的文書。○《隋唐演義》第十二回:“如要上去的,本人姓名、鄉貫、年庚,設個誓,要寫在認狀上,見得打死勿論。”◆3.見“認保狀”。
認準(认准),◆認得准確無誤。○《三俠五義》第三回:“[包興]下樓出了鋪子,只見鎮上熱鬧非常,先抬頭認準子飯鋪字號,卻是[望春樓],這纔邁步。”○《三俠五義》第一○三回:“我等深服[白五爺]精細,就把[雨墨]認準了,我們就回去了。”
認字(认字),◆識字。○《紅樓夢》第三回:“只是有句話囑咐你:你三個姊妹倒都極好,以後一處念書認字,學針線,或偶一玩笑,卻都有個盡讓的。”○[巴金]《春》七:“爹爹天天教我認字。”○[沈從文]《從文自傳?我的家庭》:“我的教育得於母親的不少,她告我認字,告我認識藥名。”
認族(认族),◆謂同姓不宗而認成同族。○[清][趙翼]《陔餘叢考?認族》:“世俗好與同姓人認族,不問宗派,輒相附合,此習自古已然。○[李唐]自以為出[老子]後,追尊[老子]為[元元皇帝],並以《史記?老子傳》陞於列傳之首。”
認祖歸宗(认祖归宗),◆1.尋認祖先,並歸還本宗。○[元][無名氏]《合同文字》第四摺:“我只為認祖歸宗,遲眠早起,登山涉水,甫能勾到庭幃。”◆2.喻指回歸故土。○[劉紹棠]《芳年》十:“‘爸爸,咱們回老家去看看吧!’[麗苔]興致勃勃地說,‘您返樸歸真,我認祖歸宗。’”
認罪(认罪),◆承認自己的罪行。○[明][呂天成]《齊東絕倒》第二齣:“等着我為君的去升座,便把老頭兒認罪儘憑他。”○《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三回:“後來同鄉官知道這件事,便把[彌軒]叫到會館裏來,大眾責備了他一番,要他對祖父叩頭認罪。”○[劉紹棠]《二度梅》二:“你怎麼不低頭認罪啦?”
認作(认作),◆看做;當做。○《紅樓夢》第六回:“因貪[王]家的勢利,便連了宗,認作侄兒。”○《兒女英雄傳》第五回:“一時錯把他認作了一個來歷不明的人,加上一番防範。”○[茅盾]《脫險雜記》七:“[韜奮]把‘[江大哥]’認作是游擊隊的什麼小隊長,說了些客氣的話。”○宋范成大《或劝病中不宜数亲文墨医亦归咎题四绝以自戒末篇又以解嘲》之三:“剛將妄言綺語,認作錦心繡腸。”
認做(认做),◆猶認為。○《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幸喜已認做是真,留在此居住,早晚必然生出機會來。”○《紅樓夢》第六八回:“二姐是個實心人,便認做他是個好人。”
認尸(认尸),◆見“認屍”。
認屍(認屍),◆亦作“認尸”。◆辨認親人的屍首。○《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一:“且一面收監,待有了認屍的,定罪發落。”○《三俠五義》第七六回:“臨殯葬時,學生給他整理衣服,見他胸前有玉蓮花一枝,心中一想,何不將此物留下,以為將來認尸之證?”
色認(色认),◆記號。○《醒世恒言?陸五漢硬留合色鞋》:“止記得你左腰間有個瘡痕腫起,大如銅錢。只這個便是色認。”
煞認(煞认),◆猶確認,肯定。○[清][王夫之]《讀四書大全說?孟子?梁惠王上四》:“學者讀此,於天理、人事合一無偏枯,固須看透;然不可煞認他言之已及,便謂聖賢之斬釘截鐵在此也。”
識認(识认),◆1.辨識認定。○《三國志?吳志?鍾離牧傳》:“﹝[鍾離牧]﹞少爰居[永興],躬自墾田,種稻二十餘畝。臨熟,縣民有識認之,[牧]曰:‘本以田荒,故墾之耳。’遂以稻與縣人。”○[宋][吳曾]《能改齋漫錄?事始一》:“其後[袁州]人[李夷賓]上言,請別加謄錄。因著為令,而後識認字畫之弊始絕。”○《儒林外史》第八回:“此時潛蹤在外,雖這一點物件也恐被人識認,惹起是非。”◆2.認識,相識。○[元][李致遠]《還牢末》楔子:“與妻子作生辰,更和着這幾個弟兄識認,把一杯酒同樂太平春。”○《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聞[洛陽][劉元普]仗義疏財,名傳天下,不論識認不識認,但是以情相求,無有不應。”○[清][錢泳]《履園叢話?舊聞?沈百五》:“[洪]往諭降,[百五]故作不識認。”
攤認(摊认),◆認可攤派到的數額。○[茅盾]《林家鋪子》四:“所以當商會裏議決了答應借餉五千並且要[林先生]攤認二十元的時候,他毫不推托,就答應下來了。”
體認(体认),◆體察認識。○[宋][張載]《張子語錄?後錄下》:“大抵心與性情,似一而二,似二而一,此處最當體認。”○[清][周亮工]《書影》卷一:“每日能體認所行善惡。”○[茅盾]《子夜》三:“這多年以來,她雖然已經體認了不少的‘現實的真味’,然而還沒足夠到使她知道她的魁梧剛毅紫臉多皰的丈夫就是二十世紀機械工廠時代的英雄騎士和‘王子’!”
相認(相认),◆認識;彼此熟悉。○[清][陳天華]《猛回頭?黃帝肖像後題》:“我和你都是一家骨肉,為什麼不相認?”徐特立《我的生活》:“住在我對面的一位不相認的預考朋友,送了我一塊錢,我才復試了。”淮劇《藍橋會》:“我和他從小就相認,情投意合像一人。”
攜認(携认),◆高攀冒認。○《北齊書?宣帝紀》:“詔諸軍民或有父祖改姓冒入[元氏],或假託攜認,妄稱姓[元]者,不問世數遠近,悉聽改復本姓。”
許認(许认),◆同意、承認。○[張孝若]《辛亥革命前後》第二節:“竊謂宜以此時順天人之歸,謝帝王之位,俯從群願,許認共和。”
驗認,◆检验辨认。○宋包拯《请择探候人》:“界上多添巡邏驗認,於今全不能深入,只是到得四榷場及幽、涿閒,傳得民閒常語,或虚僞之事,便爲事宜。”
有奶便認娘(有奶便认娘),◆見“有奶便是娘-有奶便是娘”。
招認(招认),◆承認犯罪事實。○[元][周達觀]《真臘風土記》:“且如人家失物,疑此人為盜,不肯招認,遂以鍋煎油極熱,令此人伸手于其中。”○《警世通言?齊彥杰一妾破家》:“[高氏]抵賴不過,從頭招認了。”○《老殘游記》第十六回:“我勸你們早遲總得招認,免得饒上許多刑具的苦楚。”○[阮章競]《漳河水?圈套》:“[玉枝]、[金帶]都招認:你和你男人是主謀。”
直認不諱(直认不讳),◆直截了當承認,毫不迴避隱瞞。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徐錫麟安慶起義清方檔案》:“[馬子畦]一犯即現獲之[黃福]詭名,亦經質訊明確,直認不諱。”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徵信錄》:“[彭]為革黨偵探領袖,當即直認不諱,大罵[瑞]為國賊。”○[陳獨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辯書》:“這幾條罪案,本社同人當然直認不諱。”
追認(追认),◆1.事後認可。○[王力]《漢語史稿》第二章第二八節:“‘江’和‘宕’合流的時代很早,大約第五世紀已經開始了,《中原音韻》的江陽韻只是追認幾世紀以來的既成事實。”◆2.批准某人生前提出的參加黨、團等組織的要求。○[周立波]《暴風驟雨》第一部二十:“開了一個支幹會,討論了追認[趙玉林]同志為中共正式黨員的問題。”○[楊沫]《青春之歌》第二部第二十章:“我永遠用我全副的生命去追求這個光榮的日子,如果我死了我也要求黨-”
認鐙(认镫),◆腳踏馬鐙。指上馬。○《紅樓夢》第四七回:“說着,丟下了[薛蟠],便牽馬認證去了。”人民文學出版社編輯部注:“認鐙,腳尖鑽進馬鐙。這裏即指‘上馬’。”○《三俠五義》第三回:“[包公]認鐙乘騎,帶了[包興],竟奔京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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